老人变坏了还是坏人变老了?
“老人碰瓷”这个社会现象(或称之为社会问题)已渐行渐远,但新的社会问题接踵而至,比如养老院里老人养老问题(跟学校里未成年人欺凌事件一样,有人本性的问题也有社会问题)等。以逐渐清晰、渐有定论的“老人碰瓷”这个社会问题,来为新的社会问题提供视角和解决途径,是有意义的。
“老人变坏”是从现在的视角来看的,从老人自出生、成长以致到成人的整个过程和社会环境看,老人那样做(譬如碰瓷)大概是合情合理的。这就犹如美国小说家写的那个短篇,从物质极度疲乏、人极度饥饿的环境下走过来的人,到了物质不匮乏的环境里依旧保持着对食物的贪婪需求,比如将食物藏在自己的被褥底下等等;这在后来的人看来是他太“贪婪”,但在物质极度匮乏时期则是正常的、是合情合理的。
“坏人变老”则是用历史的视角来看的,物质极度匮乏时期、有人偷盗、粘毛赖四两的“碰瓷”,或者将难得的食物藏在被褥底下以备不时之需,这些在当时看来很正常的事情,如果将他定为“坏人”,那么,确实是坏人变老了。
现在我们国家正从全面小康走向现代化强国,人们的基本所需都能得到满足。因此,从发展的道德观来看,现在到了重塑新的道德观、价值观、世界观的时候了。虽然偷盗在任何历史时期都被定为犯罪,但发育良好的社会,是可以化解小偷小摸之类的社会问题的。
据称,日本有“社会制裁”这个概念,像小偷小摸、碰瓷之类的轻微犯罪或称之为“社会道德问题”,无须动用国家机器譬如警察、法院等司法力量介入,社会自身就将其消化、消解了。这个社会稳定器的运作机制是:譬如碰瓷之类的社会现象,当事人所在的小区就首先介入了——劝其搬家;当事人的家人比如还在上学的孩子,学校会劝其退学。显然,小区里有碰瓷的人,不仅是丢人的事而且丢了小区的人,其上学的孩子所在学校会认为有此类家长的孩子,会在耳濡目染下成为学校不安全的因素,是学校的耻辱;银行会停止他的分期付款和按揭;当事人所在的单位、或其家人所在的单位,会辞退他。
这有点类似中国古代的“连坐”制度,但在现代文明社会,也应该有对不文明的人、不道德事件的制约。这样也能节约社会资源和力量,将精力集中在重大事件上。
在德国,对此类事件还要追溯到当事人所在的学校,看看是什么样的老师培养出了这样的学生,警察要对此事进行调查,学校也要去公安局去报备——学校培养出这样的学生确实个耻辱;而且,警察的调查不限于此,还要调查这个老师培养出了几个类似的学生。可见,此类轻微违法犯罪的人和事,在当事人所在的社会环境里看得很重大;这正是发育良好的社会该有的品质。
当社会把它看作是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,就在基层将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消解了。这样的社会运行机制,值得我们借鉴。